一、依科技部與捷克GACR簽署之研究合作瞭解備忘錄辦理。
二、臺方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3年1月1日開始,以2-3年期計畫為原則,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四、徵求公告詳如附件,同步於科技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申請主持人分別依科技部及捷方GACR之規定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技部科國司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及余沁琳小姐,電話:(02)2737-7559。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