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申請之雙方計畫主持人應分別依科技部及印度DST之規定辦理;其中,我方申請資格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旨揭徵求案申請條件及作業細則詳如申請須知,資訊同步於本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四、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陶正統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431。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